新聞說會下一星期的雨。本來還擔心星期六日若是下雨,採購計畫又要往後延了,但看星期五是連日難得的大晴天,而且還是我會覺得「真是好天氣」的那種,瞬間就改變心意,五點下課坐公車直達市區。

  此行是要購買社團表演用、我也剛好缺一件的深色襯衫,還有私心想買一條新褲子,以及暑假才能帶回去的母親節禮物。下了公車,順路地經過了SASA,想到正好有最近在批踢踢熱烈討論受到歡迎的Paul Smith Rose可以試聞,就晃了進去。是直覺吧,進店想著要找Tester,就晃到了某架前──寶格麗跟一生之水都在這一架附近,平常看香水、聞香水,也是在這──果然找到了,拿起還盛著頗多香水的Tester、抽一張試香紙,拿到身旁噴兩下,再物歸原位,甩甩試香紙,湊到鼻前一聞。然後就發生事情了。

  「欸欸──小姐!」雖然我之前曾被數次誤認為女生,但是我知道不是在叫我。除了頭髮剪短了,這焦急的聲音也不是對我而來。聲音響起的同時,我轉身一看,一位二十來歲的小姐正把一盒包裝完好的香水放進袋裡。第一時間我還想說她只是想先放著等等再結帳,立刻轉念,想想不對,要先放著是有籃子的,塞自己提袋,準是偷竊。該說她手腳不夠俐落還是慌得沒注意?她被身後跟同事聊天的店姐出聲制住、我轉身看的時候,盒子還有一半在外面。太明顯了。

  店姐立刻上前奪下發愣的她手上的香水,她好緊張,一直說「對不起對不起」、「我不是故意的」這類言詞還帶著搖頭動作,但是店姐看得出是真心的、沒有想要舉發她的意思地跟她說沒關係。小姐似乎是偷竊失風,心虛得連話都沒聽進去,還怯怯地問說:「不然我買一個東西跟這個一起結好不好?」店姐仍然是以笑容可親的態度跟她說沒關係。店內吵雜,加上兩人聲量有點小,後來的話沒聽清楚。

  大概是某種程度的事不關己不勞心,我涼涼拿起一旁架上的一生之水男女香試著,一邊偷眼看她們、試著聽清楚,並合理揣測,雖然這樣好像有點不道德,但是事情就發生在我旁邊,我跟那位小姐距離甚至不用兩步,我是目擊者。噴灑女香的時候,明明都瞄準了卻還是噴到手指,暗嘖一聲,再將香水噴到紙上,再看她們,店姐正在為小姐解說她有興趣的商品。

  走之前還往別的架去尋Chanel Allure、Allure Sport男香,沒找著,看來是要到專櫃去詢問、確定那香味了……突然聞到一縷跟店內混雜的香氣不一樣的脫俗柔美花香,那是縈繞在指上的一生之水,我伸手來聞,回頭再望櫃檯,那位小姐排隊等著結帳,臉上若有所思,研判應該是在煩惱多了這筆開銷云云。

  出到店外,換上沒有表情,邊向著目標前進邊想,為什麼那麼想要卻不買?若沒有能力買,為什麼還那麼想要,遂偷?香水擺在那裡不會跑掉、香水也不是生活必須,為什麼急著要到手?雖然她偷竊沒有得手、她也著實嚇了一跳、她後來也掏出錢買了,我甚至覺得她有點可憐,但我更覺得她是卑劣的。當社會新聞報出的偷竊案搶案,許多都是因為家計、因為活不下去、因為沒錢買東西吃才偷的時候,這樣的她偷了香水被抓,其實是不該得到寬容赦免的。沒有香水不會死、香水也不能充飢,香水只是用來增添魅力提升自信,是一種無形而美麗的裝扮,而她竟然要「偷」,遑論她還有能力買。

  事發至此已落幕。她真的遇到一個好人,沒有毀了她的人生。而她的人生,仍然沾上了一點黑墨,沒有人會發現,只有她自己知道。

  還有我知道。可是我不重要,我只是一個目擊者。目擊者是一種需要的時候可遇不可求、不需要的時候有無都沒差的兩極身分。

  於是我走開了。


~文章結束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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